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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Student Affairs Department

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11-0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135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陕教办〔202429号)文件精神, 为确保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4-2025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脱贫家庭学生12类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均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

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42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3200元,按月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学习,踏实上进;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6.家庭生活困难,生活简朴;

7.2024-2025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名额分配

省教育厅今年划拨我校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614.86万元本科334.21万元,专科280.65万元),资助3541特困966人,一般2575人,具体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支撑材料。

2.班级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所提交的材料,结合生活、学习、表现等实际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学院审查。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评选对象、条件对各班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拟获助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如师生有异议,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异议材料或投诉的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异议后11月27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审定。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对相关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预计125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六、报送材料

(1)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选机构、评选程序、公示情况、受助学生总数、特别困难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人数、举报处理等内容,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

(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3)学生手写申请书(纸质版一份);

(4)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纸质版一份);

(5)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6)2024-2025学年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7)2024-2025学年陕西省高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电子版);

(8)各学院公示照片不少于2张(电子版)。

备注:1.学生的材料请按上述(2)-(6)的顺序,并依次由低年级到高年级的顺序整理;2.本、专科学生材料分开;3.所有材料不得使用订书针,便于统一装订。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辅导员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线上会议、深入宿舍等途径向学生积极宣传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做到人人知晓,使广大同学深刻体会到党和国家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爱护。

(二)严格评审,保障公平各学院要严格按规定的申请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三)有序推进,准时报送各学院要严格遵照通知中评选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准时高效完成上报工作。

学生处在工作日均畅通反映投诉渠道,受理所有学生关于资助各个方面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资助中心电话投诉通道: 38114100

2)学工部邮箱投诉通道:sxfuxgb@163.com

3)办公地址:一站式服务中心202办公室



学生处    

 2024年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