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内容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和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修订>》(陕服院发〔2023〕106号)执行。
二、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含)以上的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至少有一项校级及以上荣誉(入学以来)。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必修课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5%(含),在所学科目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5分;
2.学习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5%,但达到前10%(含)的学生,在道
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
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对于这部分人选,各学院务必要严格审查推荐。
3.申请人所在专业人数应大于20人。
4.同等条件下,各类学习竞赛、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四、名额分配
我校今年第二批国家奖学金名额16名(本科9名,专科7名),为择优推荐,各学院需按名额的1:1.4差额上报,全校共上报23名学生。各学院在分配名额时,不得将本、专科名额混用,严格按下发名额推荐,具体名额如下:
学院 | 服装 学院 | 艺术设 计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信息工 程学院 | 健康 学院 | 教育 学院 | 高职 学院 | 小计 |
层次 | 本科 | 1 | 3 | 2 | 2 | 1 | 5 | 0 | 14 |
专科 | 1 | 2 | 1 | 1 | 1 | 2 | 1 | 9 |
合计 | 2 | 5 | 3 | 3 | 2 | 7 | 1 | 23 |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17日前)。学生自愿向所在班级提交国家奖学金书面申请(详见报送材料中的第2-6条),并制作体现本人在学习、获奖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一份PPT。
2.学院审核(10月25日前)。各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查各班级提交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并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候选学生,同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上报学校(11月5日前)。各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推荐候选学生材料整理好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复审(11月6日前)。学生处资助中心会同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共同对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候选学生相关材料进行复审、汇总。
5.学校召开评审会(11月8日)。学校上会讨论并确定初评建议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六、报送材料
1.各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选结果等内容;
2.参评学生申请书(见模板);
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1份;
4.教务系统导出的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5.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
6.学生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7.学院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2张);
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七、工作要求
1.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额度大、分量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辅导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至每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
2.各学院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推选,确保学习成绩、获奖等方面均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候选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3.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关数据要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在评选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与责任,学生有疑问应及时回复,确保评选环节顺利进行,无投诉。
联系人:张雪娥 电话:029-38114100
学生处
2024年11月4日
附:1.参评学生申请书;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