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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Student Affairs Department

关于开展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2-06-14  点击:[]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2【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在读首次贷款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在线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二、续贷申请

有续贷需求的在校学生应于6月底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按要求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并携带打印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都可继续申请贷款,贷款额度为:本专科生最高12000元/年。

、时间安排

(一)陕西省办理贷款时间:7月-9月,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办理时间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外省申请办理贷款具体时间请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广泛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落到实处。

(二)认真组织,严格审核

各学院要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需求的摸底,重点做好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重点保障人群的贷款意愿采集,确保应贷尽贷。

(三)强化监督,教育引导

各学院要结合资助育人工作,加强贷款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认真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本付息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贷款学生需在每年11月份后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查看还款金额,12月20日前偿还本息。贷款学生务必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自觉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因贷款发生逾期影响个人征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