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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Student Affairs Department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0-14  点击:[]

各学院:

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高等学校优秀学生设立的荣誉等级最高的奖学金,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拨付2021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和《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我校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的学生,且无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三、名额分配

我校今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19名(本科10名,专科9名),按1:1.2差额共上报23名候选学生,经研究,将各学院推荐名额公布如下:

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在这23名候选人中择优评定并依次打分排序,确定最终的拟报送名单。

四、 评选流程

依据《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照2021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名额划分,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班级评议推荐、二级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初审公示、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全校公示五个阶段评选确定。

五、工作要求

1.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额度大,分量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

2.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推选,确保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均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候选人,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同等条件下,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受灾地区学生优先推荐;

3.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关数据要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在评选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工作纪律与责任,学生有疑问应及时回复,确保评选环节顺利进行,无投诉等现象。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学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

5.各学院于2021年9月30日12:00前,将本学院拟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和PPT电子版统一报学生处。

附:各学院上报材料模板。

学生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