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拨付2019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在全校在册学生范围内评定国家奖学金。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册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原则
1.总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2.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评选;
3.以学生总数为基准、兼顾各学院之间均衡的原则;
4.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相关数据准确完整。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
四、评选流程
依据《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此次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严格按照划分名额,经学生申请、班级推荐、二级学院资助领导小组初审及公示、校资助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全校公示五个阶段评选确定。
五、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年划拨我校国家奖学金9名,按1:1.2差额共上报11名候选学生,经校资助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
学院
| 服装学院
| 艺术设计学院
| 经济管理学院
| 教育 学院
| 信息工程学院
| 健康管理学院
| 高职 学院
|
层次
| 本科
| 1
| 1
| 2
| 1
| 1
| 1
| 0
|
专科
| 1
| 1
| 1
| 1
| 1
| 1
| 1
|
合计
| 2
| 2
| 3
| 2
| 2
| 2
| 1
|
校评审领导小组将在这14名推选人中择优评定并依次打分排序,确定最终的拟报送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推选,确保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均特别突出的学生作为预备人选。
2.在评选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工作纪律与责任,确保评选环节顺利进行,无投诉等现象。
3.于10月8日12:00之前将本学院的推荐材料和PPT电子版统一报校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