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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

Student Affairs Department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2018-06-27  点击:[]

一、政策介绍

(一)利息与本金

1. 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

2. 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 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案例:某位大一新生2018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如下:

时间还本付息日应还本金和利息在校期间---------无需承担本金和利息毕业当年2022年12月20日承担本年度9月1日至12月20日的利息,共111天,只需偿还利息2023年12月20日承担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的利息,共365天,只需偿还利息2024年12月20日承担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12月20日的利息,共365天,只需偿还利息2025至2034年每年的12月20日承担一年的利息+一年的本金2035年9月20日承担上一年度12月21日至本年度9月20日的利息+剩余的本金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三)征信知识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1.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